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共遴选出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个立项建设单位和2个培育建设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联系人:刘相飞、安利民,联系电话:0471-2856504、2856507。
附件: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